静宁县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取得实效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城市更新行动开展以来,静宁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聚焦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河湖治理成效显著。
突出组织领导,全面夯实各方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每年年初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县级总河长与各乡镇、河长制工作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把河湖长制纳入常态化重点工作,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保洁员+监督员+信息员”管理模式。建立各级河长和各部门的“静宁县河长制工作微信群”,通过图文和视频形式实时掌握河长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各乡镇、各部门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浓厚工作氛围。
突出执法监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河湖长牵头抓总、河长办督导督办、水务部门具体负责、责任单位紧密配合、司法机关有效监督、执法机关合力打击”的工作机制,推行地毯式排查、清单式交办、联动式执法、盯对式销号、网格式管理,发现一起、重罚一起、震慑一片,实现问题存量见底、增量动态清零,启动无人机对全县10条河流“四乱”问题进行航拍,针对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检察院、公安、水务、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对河湖“四乱”问进行专项整治,重拳出击,不留死角。近年来,累计联合执法50人次,及时整改销号省市反馈河湖“四乱”问题,向公安部门移交6件,行政处罚6件,清淤疏浚河道22.5公里,清理垃圾0.8万吨,回填、移除砂堆11处,河道“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突出项目建设,精细修复生态植被。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年度工作任务,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推进河道水污染综合整治,规范化运行已建成的古城、威戎、界石铺、仁大、李店、甘沟、治平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有效解决葫芦河沿途重点乡镇污水直排的问题。实施河堤治理工程,治理河长2.25公里,新建河堤4.1公里。积极绿化水域环境,在东峡水库坝址上游2.6公里处种植芦苇1000亩,对司桥乡牟沟村前咀、二湾村张河社1000亩生态林管护提升,栽植绿植10000株。强化河湖常态保洁,每年县财政列支50万元,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办法,各级河长开展常态化巡河湖,对发现的问题督办现改,立行整改,长期坚持。累计发动组织村社群众、保洁员、社会监督员500人次开展了30余次“畅河行动”,清淤疏浚河道3.6公里,清理垃圾16.5吨,回填、移除砂堆11处,清淤河道疏浚点3处。疏通河道30公里,清理河道漂浮物、建筑及生活垃圾0.8万方,河道清淤疏浚点5处,清理水库坝面垃圾100余方,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突出氛围营造,大力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源头防治、全民共治,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平台优势作用,全面开展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组织一场集体宣传、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实施一次党员活动、播放一批微信同期声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的“五一”“六进”宣传活动,普及河湖管理法律法规。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散发各类宣传手册(画)5000余份,推送各类信息200余条,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道日常监管工作。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涉河涉湖违法行为,接到省市反馈、群众举报各类河道非法采砂案件8起,属实3起,奖励3起。同时结合“最美庭院”“最美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河湖环境人人有责、维护良好生态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