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水保站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预防和杜绝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发生。5月30日,县水保站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崇信县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省作风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现场签订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承诺书。
会议要求,一要讲政治、守规矩。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对照“十严禁”要求,认真检视自我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自查台账,逐项销号整改,进一步严以律己和遵纪守法,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二要重行为、树形象。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低级趣味和危害社会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单位和个人良好形象。三要严纪律、筑防线。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严禁”要求,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确保“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落到实处,营造全站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撰稿:张海云;审核:高刚;编辑:向羿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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