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

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时更新的要求,修改《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单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本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凡以市委、市政府或市水务局名义发布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类涉水政策性文件;

2.全市水利水保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3.非涉密的重大水利水事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党建活动、党组会议内容;

6.非涉密的市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7.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事信息;

9.本单位简介、领导介绍、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履职依据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公开形式:

1.“平凉市水务局”网站(网址:http://swj.pingliang.gov.cn/和“平凉水务”微信公众号);

2.平凉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以前往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凉市水务局窗口查阅。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凉市水务局窗口(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区政务服务中心3层322窗口;电话:0933—833722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平凉市水利科技中心负责受理公众向平凉市水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3—8713774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1046号5层513室(市水利科技中心)

邮政编码:744000

2.申请方式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平凉市水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下载。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市水利科技中心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平凉市水务局办公室发送申请表(传真:0933—8714071)。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平凉市水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单位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单位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程序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平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1.凡以市委、市政府或市水务局名义发布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类涉水政策性文件,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版(PDF格式)送市水利科技中心在相应栏目中公开发布。

2.对于涉及建议提案的信息,由市水务局规划计划科牵头,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依据职责负责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最终结果审核后,在报送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同时,发送市水利科技中心在相应栏目中公开发布。

3.涉及财务预算决算的信息,由市水务局经财科、市水保科研所、市水保总站和市水资源中心、市泾河葫芦河干流水利服务中心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每年度政府债务、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相关文件电子版送市水利科技中心在相应栏目中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市水务局水利科技中心

办公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西路89号(广电大厦12楼1205室)(市水利科技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3—8713774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x

          2.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