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扎实做好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夯实全局政务公开基础、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强化公开平台监管和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在平凉水务门户网共发布信息2667条,其中县区动态845条、水利建设67条、水利管理42条、水旱灾害防御31条、水土保持75条、水资源管理60条、河湖管理59条、党的建设22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 领导介绍0条、政策解读8条、履职依据39条、建议提案1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近期关注276条、水利风采4条、水利要闻405条。发布市水务局及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决算13条。平凉水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250条。本年度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件,其中办理行政许可8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共3671.7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925.97万元、水资源费745.8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2024年,市水务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按照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平凉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编写发布了《平凉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切实提高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和相关水利信息的及时发布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并及时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利用“平凉水务”微信公众号宣传功能,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市水务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工作原则,对所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审核流程,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的要求,将本单位依申请类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做到了应进必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1.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发布形式单一,信息更新实效不够,政策解读的深入性和及时性需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方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落实主动公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及时发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节约保护、河湖管理、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的深入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深度,采用多种形式(如图文并茂、视频解读等)进行解读,确保政策解读既全面又通俗易懂。同时,将加强政策解读的及时发布,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建立并完善互动反馈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互动反馈机制,以收集和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及时对公众反馈进行回应和处理,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水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