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关于对李海锋等5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处罚决定的通报

2022年庄浪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评审结束后,李海锋等5名评标专家接受代理公司超标准发放的劳务报酬,对水利工程招投标评标秩序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见证记录显示,2022年9月5日开标前,招标人在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平凉分库随机抽取了李海锋、王卓、朱存喜、柳育、李海林等5名评标专家,评标专家登录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后于9时58分56秒签到并开始评标,16时52分评标结束,历时6小时52分2秒。

2022年9月9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函告我局李海锋等5名评标专家接受超标准劳务报酬情况。经我局调查了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情况属实,李海锋等5名评标专家已于9月8日向招标代理公司(甘肃鼎盛信诚招标有限公司)退回超标准部分评标专家劳务报酬。

二、处罚决定

根据《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我局决定:

对李海锋、王卓、朱存喜、柳育、李海林等5名评标专家暂停评标专家资格六个月,时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并将不良行为在平凉市水务局网站公开。

希望甘肃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平凉分库水利专业全体评标专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水利行业招标投标制度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审)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指导意见》、《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注重职业操守,严守评标纪律,提高评标质量,自觉维护评标工作秩序,确保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

 

平凉市水务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