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水务局深化水保公益服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时间:2023-03-1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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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静宁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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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结合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和“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着力提升静宁县水土保持公益服务效率和水土保持社会管理服务水平,静宁县水土预防站瞄准建设项目审批关键,围绕水土保持审批服务上发力,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努力打造最满意营商环境。

一、精简优化审批方式

一是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只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二是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三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采取专家函审,不再组织技术评审会议,审批机关审查方案文本和专家意见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通过“瘦身”审批方式,既节约了编制报告书(表)的费用和时间,又缩短了办理时限。

二、规范方案审查审批

一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作为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组织开展技术评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不向生产建设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评审费用。二是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修订标准的新要求,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严守生态红线。三是对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三、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按照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表,实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二是推行“互联网+”审批模式。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网上申请、网上报件,通过网络媒介对申请资料进行指导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审管联动。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监管与行政审批的协作配合,对市县列入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解决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

今年以来,静宁县水保预防站已完成了静宁县X096甘沟至四河公路工程、静宁令牌玖号院、建兴状元府等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11项,组织召开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专家评审会议3次,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帮助20余家企业依法依规完成审批许可工作,办结时限平均用时7天,受理一次性通过率100%。(撰稿:李雄燕;审核:刘树仁;编辑:卢仁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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