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政府印发通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近日,灵台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建立灵台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精准治理,突出重点区域,注重自然修复,强化监管监测,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意见》提出,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水土资源。
《意见》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线上并联审批互通制度、联动执法督查机制,将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形成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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