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第四督察组对平凉市五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展开督查检查
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省纪委第四督察组从8月28日对我市崆峒区、静宁县、庄浪县、泾川县、灵台县5个县(区)的农村饮水安全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查找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抽调市纪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参与对临夏回族自治州8个县和白银市3个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在建项目和建成项目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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