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级“河道警长”开展巡河检查
4月7日,庄浪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级“河道警长”王璟带领县水务局、公安局、韩店镇主要负责人深入南洛河开展巡河检查。
检查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河道警长”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河道警长制”制度优势,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河湖管理部门和各乡镇的工作,协助做好属地河道安全综合治理,确保河道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职能,着力查处一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偷采砂石料,侵占河道、乱排乱堆等破坏水域岸线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切实维护健康和谐的水事秩序。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共同探索,凝结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监管合力,采取“零容忍、零懈怠”态度,依法运用技侦等强有力手段,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执法水平,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撰稿:王发明;审核:赵建龙;责编:万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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